“恒申杯”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群众体育系列赛网球赛竞赛规程

栏目:赛事安排 发布时间:2020-10-15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福建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奥体匹克体育中心

福建省网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福建乐运体育有限公司

四、赛事冠名:福建省恒申慈善基金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201030-111

(二)地点:福建省奥体匹克体育中心网球场(福州市五四北路310号)

六、竞赛项目:

(一)比赛为业余团体赛。

(二)每场对阵团体赛由5场双打比赛组成,分别是:男子双打A、混合双打A、男子双打B、混合双打B、男子双打C

(三)各单项比赛对年龄及资格要求见本规程后续条款。

七、参赛对象:

港澳台地区在闽网球协会和俱乐部代表队及福建省各设区市网球协会和俱乐部代表队。

八、组队办法:

(一)符合上述参赛单位条件的机构均可组队参赛,港澳台参赛队伍人数不够时可申请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二)参赛队伍不超过24队,每个参赛队由队员、教练、领队(可由选手兼任)共12人组成,赛前需提供闽政通健康码,参赛队伍禁止外省借用选手。

(三)每位选手只能参加每场团体赛中一个单项的比赛,不得兼项。

(四)各参赛队需着统一出场服装。

九、参赛选手资格:

(一)本赛事专退远动员年龄40岁(含)以上可参加男子双打A比赛,其他参赛选手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凡是曾经在省体工队以及专业队集训过,或是参加过全国运动会专业组、全国锦标赛、青运会、成团、青团、省运会专业组、省锦标赛以及参加过ITF JUNIORS(国际网联青少年赛)、ITF MEN/WOMEN(国际网联男子/女子赛)的网球选手均谢绝参加。

(二)选手身份以本人身份证、回乡证、台胞证、护照和居住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法居留证件或相关文件为准,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文件的,不能报名参赛。外省在闽工作、居住人员须提供在闽工作、居住相关证明及闽政通健康码,经组委会确认方可报名参赛。赛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赛。

(三)参赛时须携带相关证照,以便赛前检录及上场前查验。因参赛选手资格不符或资格舞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赛代表队和本人自行承担。

(四)各单项比赛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1、男子双打A 60岁(含)以上

2、混合双打A 70岁(含)以上

3、男子双打B 90岁(含)以上

4、混合双打B 100岁(含)以上

5、男子双打C 110岁(含)以上

说明:

参赛选手年龄需为23-71岁(195011日后——19971231日前出生),参赛队员按以下方法计算年龄:2020减去出生年份,取整数值即为实际年龄(不计月份)。

(五)参赛选手赛前应去相关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赛事,并于赛前报到时递交亲笔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六)本次赛事组委会具有对所有选手参赛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团体赛对阵由5场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场男双A60(含)以上,第二场混双A70(含)以上,第三场男双B90(含)以上,第四场混双B100(含)以上,第五场男双C110(含)以上。出场顺序由各队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后,在赛前20分钟交到编排室。将双方出场顺序表进行交换,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二)团体赛采用53胜制,第一阶段对阵团体须打满五场,在第二阶段淘汰赛中,前几场如已决出胜负,双方不再进行余下比赛。比赛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无占先计分法)。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临时更改赛制。

(三)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净胜盘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再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

十一、竞赛规则: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赛事用球:KANNON冠群网球 TOUR P4

(三)第一阶段抽签进入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淘汰赛。同组上下半区分开,各小组前两名抽签进入相应号位,进行淘汰赛。

十二、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报名办法:

2020102318点前扫描赛事二维码发送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经资格审查确认的选手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0102524:00止,逾期复议无效),供各队查阅。

资格审查完毕后,组委会将根据个人身份信息为所有参赛人员购买赛事期间商业意外险,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二)参赛运动员和参赛项目的变更:

参赛选手因特殊原因的新增、变更需在领队会前提交书面申请,但须符合对年龄身份规定,且组委会具有对所变更选手参赛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柱石(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手机: 18060511176

联系人:邵亚(福建省网球协会)            手机: 13960981116 

(四)报名费用:报名同时每个代表队需缴纳赛事服务费1000元,并备注参赛队名,

公司名称:福建乐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账号:35050188000700004116

十三、报到:

(一)报到时间:

1、裁判长、裁判员等提前一天报到,延迟一天离会;

2、各代表队须于20201030日(星期五)17:00前报到;

3、各代表队领队须于10302000参加领队会议,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到地点:

1、福州美伦大饭店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18

2、丽景假日大酒店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99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持该网球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介绍信或证明函件,同时交验队员身份证或护照原件,以及所有参赛队员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队员身份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福建省网球协会将派员到现场对身份证和护照进行验证,对持假证件参赛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上报公安机关。

十四、申诉: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其他队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应由代表队领队在名单公示后3日内提交书面材料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承担举证责任。申诉期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任何关于运动员资格的申诉。

十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比赛录取前八名,半决赛的负队并列季军,未进入半决赛的四支队伍并列第五名。

冠军(第一名):奖金人民币6000元(税前),奖牌、证书;

亚军(第二名):奖金人民币4000元(税前),奖牌、证书;

季军(并列第三名):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税前),奖牌、证书;

第五至第八名(并列):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税前),荣誉证书。

十六、赛事仲裁、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仲裁、裁判长、主要裁判均由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福建省网球协会选派。

在比赛期间,赛事仲裁和裁判长、当值裁判有权查验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

赛事裁判人员需提前一天报到,延后一天离会。

十七、医疗救护:

比赛期间,赛会聘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提供医疗服务。

十八、后勤保障:

港澳台外地市特邀参赛队伍的住宿(每队安排不超过7间房,如需升房、换房、加房、加床、酒店消费、房间物品消费、损坏而产生的费用自理)由赛会承担;

各参赛队往返福州的交通费用自理;

赛会提供比赛日的午、晚简餐及饮用水。

十九、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