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岁组/短网: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998号未来橙堡网球馆;
12、14岁组/标准网球:厦门体育集团五缘湾室外网球场。
七、竞赛项目
14岁组:2009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标准场地、标准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32签。
12岁组:2011年1月1日以后至201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标准场地、标准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32签。
10岁组:2013年1月1日以后至201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短式网球场地(即长10.97m,宽5.485m)、红色25%压力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64签。
8岁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短式网球场地(即长10.97m,宽5.485m)、红色25%压力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64签。
本次比赛共八个组别,各组别设外卡2张。
八、注册、报名、抽签、签到
1.注册、报名:参赛运动员用手机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网球智能服务系统”,关注此公众号进行注册报名。步骤:登录公众号→赛事板块→注册→报名,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最后提交完成注册报名。已经完成注册的,点赛事板块,页面顶部搜索栏搜索本站比赛,找到对应的年龄组,点击报名并确认缴费。
(加参赛群)
报名咨询:兰教练 18030223658
2.报名时间
(1)开始时间:2023年5月9日20:00;
(2)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20:00。
3.抽签:关注网球智能服务系统,签位由系统自动生成。
4.签到:5月27日7:00-8:00,两个比赛点的报到处。
九、参赛条件
1.符合年龄的健康人员均可报名;
2.参赛选手不能同时报两个年龄组;
3.参赛选手允许以小打大,但只能向上跨一个组别报名;
4.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比赛资格;
5.所有组别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独立比赛的能力,能清晰、准确的呼报比分;
6.报名成功后参赛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参赛运动员若取消报名,必须于2023年5月22日20:00前告知组委会,否则按无故退出比赛处理,取消下届赛事参赛资格。
十、参赛服务费
1.8、10岁组:每人120元;
2.12、14岁组:每人150元;
3.台湾地区参赛选手免报名费(先交费,确认报名成功,于比赛前现场报到时凭证件办理退款手续)。
十一、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采用一盘4局平局无占先赛制。即先赢得4局的选手视为获胜(必须净胜2局),如果出现4:4的平局,则以抢七分出胜负。无占先制,即平分后一球决出该局的胜负;每局平分后的这一分,由接发球方挑边。
3.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一盘6局平局无占先赛制。即先赢得6局的选手视为获胜(必须净胜2局),如果出现5:5的平局,则以抢七分出胜负。无占先制,即平分后一球决出该局的胜负;每局平分后的这一分,由接发球方挑边。
4.循环赛按得分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人分数相同,按两人相互比赛胜负决定名次;三人或三人以上分数相同的,则按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再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名次。
5.运动员如弃权一场,之后的比赛就不能再参加,并作弃权论处。
6.上一届比赛各组别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将作为次年比赛的种子。
7.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第一场比赛的运动员提前20分钟到裁判检录组报到。请运动员自行关注场上进度,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即为下一场的叫场时间,如叫场时间超过5分钟,即以弃权论处。
8.所有参赛运动员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场前请自觉向裁判员出示证件或以备裁判员检查验证运动员身份。
9.8、10岁组比赛使用短式网球,球员所持球拍不得超过25寸。
10.12岁和14岁组别比赛使用标准网球。
11.本次比赛采用信任制。
12.如遇连场,运动员可以有5分钟休息时间。
13.如遇人数变动、天气变化等因素影响,裁判长有权更改分组人数或调整赛制。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录取各组别前八名,给予颁发奖金。各组别参赛运动员不足16人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减十四录取。
(二)奖金如下(单位:元)
14岁组奖金:冠军800,亚军400,并列第三200,五至八名(并列)100;
12岁组奖金:冠军800,亚军400,并列第三200,五至八(并列)100;
10岁组奖金:冠军400,亚军200,并列第三100,五至八(并列)50;
8岁组奖金:冠军400,亚军200,并列第三100,五至八(并列)50。
(三)其他奖励
14岁组男子、女子的单打冠军,将可参加由东莞赛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赞助为期7天的塞尔维亚赛点迪纳摩青少年网球训练营。
说明:1.必须获奖者本人参训;2.名额不可转让;3.放弃者无经济补偿,且放弃名额由组委会全权另行安排。
(四)各组别报名人数不足12人不进行比赛。
(五)比赛结束即组织颁奖。为尊重大会组委会和工作人员的付出,获奖运动员须亲自上台领奖,不得代领,否则视为自动弃奖。
十三、申诉
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可向组委会写出书面材料申诉,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为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参赛选手资格问题进行举报的截止时间为第二阶段淘汰赛开始前,同时须提交详细的举报和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四、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权
选手一旦参赛,就视为自动无偿提供给主办方、承办单位及赞助商在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
作为参赛条件之一,所有参赛人员同意放弃因比赛中受伤或遭受损失(往返途中或比赛过程中)而向比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赞助单位索赔的权利。
十五、陪同人员不良行为
任何时候,特别是参赛人员到达赛区(指赛场及赛场周边相关赛事工作区域)或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教练员、家长或其代理人不得有任何对主办方、承办单位、赛事、其他选手、裁判人员或网球运动本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行。有此言行者,取消其参加某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不良记录并公布。
十六、任何个人、机构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媒体方式,先于组委会公布比赛成绩。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